“制度”反腐:把权力关进笼子
张有义
摘要: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让人民监督权力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。必须构建决策科学、执行坚决、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,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建设廉洁政治,努力实现干部清正、政府清廉、政治清明。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,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,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。
姜明安(北京大学教授):
反腐必须综合治理,也要重点突破。综合治理方面包括制度反腐、法治反腐、教育反腐、惩治反腐。而重点突破的内容即是制度,要通过改革,改进和完善制度,推进法治。
所谓“制度反腐”,是指通过推进经济、社会、政治的体制、机制、制度改革,消除产生腐败的根源,营造保障廉政的环境,以达成腐败现象逐步减少,最终消除腐败的目标。所谓“法治反腐”,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,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、方式、手段、条件与程序,为公权力执掌者创设公开、透明和防止其滥用的运作机制,以达成使公权力执掌者不能腐败、不敢腐败,从而逐步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。
上述两个概念有不同亦有交叉。 “制度反腐”的制度很多是由法律确立的;“法治反腐”的法律(包括实体法和程序)则大多是要通过相应的制度或在相应制度的运作过程中实现的。
由于旧的体制、机制、制度对一些官员的思想的影响,由于一些官员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抛弃理想信念,过分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,所以对这些官员,单靠一时的培训、教育不可能使他们转而即时向善,单靠严刑峻法也不可能使他们因畏惧而即时“收手”。因此,必须更多地依靠营造“不能腐败”、“不敢腐败”的制度环境去扼制腐败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通过推进经济、社会、政治体制、机制、制度的整体的、全方位的改革,有力地促进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,从源头上和根本上扼制腐败在我国的蔓延趋势。
李永忠(制度反腐专家):
中国反腐存在运动反腐的形态,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,决定不搞群众运动。然而,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推进,权力结构没有改革,运动反腐被权力反腐所取代。制度反腐的进展缓慢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,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,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,这是对制度反腐的重大推进。